《The Benson Murder Case》S. S. Van Dine
 
  又去搬漫畫時剛好看到這本,就是之前《金絲雀命案》的前作,范達因瞬間竄紅的第一本推理小說--《班森命案》,這大師級的作品一本只要99還再打七九折,好像有點侮辱范達因XD 不過對於我這窮小子還是寧可省點好XD 比起金絲雀,給讀者的線索實在不夠,讓讀者沒有同書中偵探等量的資訊去作推理,不過整本還算不錯!而且正如我所料,真是大力吹捧范斯(凡斯)啊XD 明明是因為繼承龐大遺產而無所事事的舊時代貴族,卻自命清高的樣子XD 喜歡用藝術和哲學解釋任何現象,有時候說不用證據,有時候又好像矛盾?范斯和作者范關係在這本也有說明,不過我不太喜歡刻意冗長的豐功偉業事蹟,都用瀏覽的orz  開頭范斯在凶宅對於香菸判斷的表演讓刑事組長希斯對他改觀,這招好眼熟XD! 似乎金或柯有模仿喔XD 

封面。整本三多百面,用休假一天就看完,好像其實也不用買XD?



<.........開始亂爆XD!..........>







一開始我還以為兇手是普拉茲太太呢!因為他的不在場證明最不可靠(話都是他說的XD),工作完後就去睡,沒有證人。而且要殺艾爾文.班森最方便,畢竟就在樓下嘛,是管家也有機會自然的站在艾爾文面前艾爾文卻不會抬頭。槍法部分只要隨便再掰說以前有練過不就得了。

艾爾文的朋友梵飛滿嘴虛偽言詞很是討厭,說看到雷寇克上尉案發當天有在門口也不知道是真的還假的。最後竟然真的有贖回情婦班寧夫人的珠寶,這結局也真幸福XD|||

音樂劇演員克萊爾小姐的包包和手套就放在案發現場,所以絕對不是兇手,又不是白目orz 除非逆向操作,最明顯的狀況反而脫離嫌疑,然而若不是確定警方有思考如此的人,這樣做就風險過高~ 

雷寇克上尉
的自首實在有勇無謀,連台詞都沒有預想過,即興演出全是漏洞,警方會相信也太扯了,推理小說常常把警方過於弱智化,就像不良少年漫畫也常把警方武力矮化,頗不合正常人思維orz 

歐斯川達上校我挺喜歡他的XD 把每個人都當成是兇手XD 確實啊!每個人都有殺人的動機!

范斯
說:『案件中最不干的因素就是犯罪動機。(中略)懷疑一個有殺人動機的人就是兇手,就好像懷疑一個人和別人的老婆跑了,只是由於他也有兩條腿。』這樣說我當然能理解,然而最後范斯的說明又矛盾到了~他說他在案發後五分鐘就知道兇手是誰,雖然說是用心理學揣測,但是因素之一還是動機啊!他說有同樣心理狀態、動機又一樣的人少之又少。范斯的理論在反駁某些觀點很頭頭是道,全部匯集在一起又有點怪異,是詭辯的天才XD 

馬克翰(馬克漢)不高興的對范斯抱怨,既然范斯一開始就知道誰是犯人,為何還要讓馬克翰花了五天多轉來轉去!范斯回答得很妙:『如果我從一開始就指控少校是兇手的話,你早就以誹謗罪逮捕我了。』對馬克翰應該是當頭棒喝吧!馬克翰太相信間接證據,推理也不夠完備,一下百分百認定A是兇手,隔天發現某些東西又說另個人才是兇手,真懷疑有這種大腦的人可以高票當選紐約地檢署的總檢察官?這樣看,范斯真的很保護他呢!(可惜范斯身邊有范達因了XDD)

安東尼.班森少校真的有謀殺人的資質XD 一開始就親自打電話拜託馬克翰接手這件案子,就是因為認為馬克翰把自己當朋友,所以絕對不會懷疑到自己身上。就像美雪拜託金田一去調查某事件,金田一的嫌疑犯名單絕對不會有美雪。在雷寇克自首時的表演更是厲害!相對於梵飛那種一看就是裝的漂亮檯面話,班森少校誠懇的模樣真讓人感動!雷寇克和班森少校也是老相識,雷寇克被帶到警署詢問,看到班森少校習慣性的要握手才突然想到自己現在的處境,默默縮回……班森少校體貼的走過去輕拍他的手臂,說他也不相信人是雷寇克殺的。范斯後來巧妙的揭穿自首戲碼,班森少校還用眼神向范斯感謝。好強XD 你當然知道人不是雷寇克殺的,因為就是你殺的啊XD! 他那態度范斯看在眼裡不知感覺如何XD 范斯一開始就認為他是兇手,所以范斯更會演戲了XD




這本書在開頭還有附上<推理小說二十守則>,內容十分有趣好笑XD 有機會再來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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