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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以敘事學分析《剪刀男》
第一節 人物 以書中有安排情結的人物為主,不包含不具身分與情節功能的龍套人物,龍套人物歸類為社會背景。此為簡單的列表整理,人物在故事中的行為表現等,將另起新章詳細分析。第一點以故事場景分類的人物列表,模仿市面上常見的小說開頭登場人物簡介,假設讀者尚未閱讀完作品,以不洩漏謎底為原則。對各個人物的形容與譬喻,為視角的敘述,皆引自文本,非筆者套入自身主觀評價。
一、以故事場景分類
「我」家: 「我」:第一主角,26歲。冰室川出版社工讀生,有體重障礙。 「醫生」:約60歲。每次「我」自殺後,與之面談的人物。
冰室川出版社: 岡島:部長,50出頭的女性,帶領整個出版社的女強人。 佐佐塚:編輯,35歲,喜歡分派諸多瑣事給「我」做。 山岸:工讀生,30出頭,二度就業,夢想當創意人員,然而一直無法升上正職。 高橋:工讀生,大學生。
樽宮家(迪爵爾碑文谷五○三號室): 父:樽宮一弘。 母:樽宮敏惠。 女:樽宮由紀子,私立葉櫻高中二年級。 兒:樽宮健三郎,由紀子之弟。
目黑西署刑事科: 上井田警部:個性溫和的課長。 下川宗夫:巡查部長,綽號「阿長」。單純簡樸。 松元順三:老鳥,老菸槍。 村木晴彥:老鳥,自然捲,外貌像靈魂歌手。 磯部龍彥:年輕的菜鳥巡查,第二視角。 進藤誠斗:年輕的菜鳥巡查,擅長攝影。
本廳: 堀之內靖治:不到45歲,犯罪心理分析官,位階為警視正。打扮隨性,總是親切的微笑著。 鑑識課長:(村木形容)厭食症的雞。 警視廳搜查一課長:(村木形容)腦震盪的拳師狗。剪刀男事件總負責人。 東京地檢的檢察官:(村木形容)愛情騙子。 本廳的刑警:第六章初登場,身材高大,歲數與磯部差不多。喜歡講黑話(警方暗號)。 (註:詳可參見附錄一:日本警察人事制度:階級制度)
其他(以出場順序排列): 椿田亞矢子:葉櫻高中學生。由紀子在學校中最好的朋友,外貌圓圓胖胖。 速食店男子:在速食店跟由紀子見面的男人,四十歲上下,身著西裝,「我」猜測可能是由紀子的父親。 「Offrande」咖啡廳老闆:50多歲。 男遺體發現人:肥胖的青年,穿羽絨大衣。 黑梅夏繪:週刊<ARUKANA>記者,自由撰稿人。 岩左邦馬:三十多歲,體育老師,曾經是由紀子的男朋友。
二、以福斯特與尤恩的人物理論分類
福斯特在《小說面面觀》提出的分類理論,把人物分成扁形人物與圓形人物。 l 扁形人物: 往往只有一種或很少幾種特性,甚至可以用幾個字或一句話來描述它。 這類人物易於預測,在故事開端就可以推斷出後來的表現。 同時,這類人物易於辨識和記憶,讀者很快就能把握他們的特徵。 l 圓形人物: 具有多種特性,包括一些互相衝突或矛盾的特性。 優點與缺點往往連繫在一起,以致讀者不能完全肯定他或否定他。 具有不確定性。 如果將特徵堆砌在一起,無法令人信服,則是一個偽裝的圓形人物。[35]
尤恩的人物理論用三根軸線區分人物類型。 l 單一至複雜軸: 單一這一級的人物,一般圍繞一個特性或一個主導特性建構。 特徵往往被放大、突出,成為一種類型。 隨著人物特性的增加,人物逐漸複雜化。 l 靜態至發展軸: 靜態一級的人物特性一般從頭到尾無重大變化,人物一出場就固定了。 發展這一級指人物性格在故事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日益成熟或判若兩人。 l 外部到內部軸: 外部這一級上,人物只有純粹的形體動作,不敞開內心世界。 只看到人物的對話動作。 性格主要是通過人物的行動表現出來。 內部這一級上,人物多具有豐富複雜的內心世界,其心理特徵十分突出。 強烈自我意識的人物。[36]
表 1 《剪刀男》人物分類:以福斯特分類與尤恩理論
從表1可見,雖然以福斯特分類法可以扁形人物篩選出大多數配角,然而全書兩個主要視角之一的磯部龍彥,卻也會被歸類在扁形人物。磯部龍彥因為個性單純,被兇手利用,也被署裡同事蒙在鼓裡,導致整個故事中性格沒有十分重大的轉變,即使最後破案,能被「我」與「醫生」巧妙的下晃招。 全書以兩個視角寫作:「我」與磯部龍彥,歸至尤恩的內部軸也是只有這兩位角色。前者「我」個性複雜,但從頭到尾行動目標一致,冷靜的執行任務,性格並無重大變化;後者磯部龍彥則剛好相反,行為受堀之內控制而漫無目的的調查,到接近書末的第26小節以前,都是被動且無所作為。讀者藉由此兩種不同類型的人物交叉陳述故事,不僅能獲得不同的資訊(積極與被動)、被引導向不同的思考方向,閱讀活動也因此更加的活潑與趣味增加。
第二節 視角 「視角指敘述者或人物與敘事文中的事件相對應的位置或狀態,或者說,敘述者或人物從什麼角度觀察故事[37]」。本書主要從兩個人物的視角分段陳述故事:「我」,冰室川出版社的打工族;磯部,目黑屬的刑警。分別代表推理小說主要的兩種典型人物,偵探和罪犯,或稱追捕者和被追捕者。通常犯罪者像待宰的羊處於劣勢,然而作者使用智力的差距,使兩種人物的角力不會一面倒向某處。
視角主要由感知性和認知性視角兩大部分構成: l 感知性視角:指信息由人物或敘述者的眼、耳、鼻等感覺器官感知。這是最普通的視角形式。不過,這種感知性視角是有一定的侷限的。 l 認知性視角:指人物和敘述者的各種意識活動,包括推測、回憶以及對人對事態度與看法,它屬於知覺活動。[38] 本書兩視角皆是感知性與認知性交融在一起,而因為「我」包含三種人格,「我」、「醫生」和「不知名的聲音」,尤其是「我」與「醫生」的談話,感知性比重非常大。因為「醫生」幾乎不接觸外面事件,不走出「我」的內心,所以「醫生」的對話都是從「我」的行動與感知,再作評論與推測。
視角的類型,以熱奈特的劃分方法分為非聚焦型、內聚焦型與外聚焦型。 (一)非聚焦型 敘述者>人物,又稱為上帝的眼睛,無所不知,可鳥瞰全景也可細察人物的內心世界。 (二)內聚焦型 敘述者=人物,又細分為三種。 l 固定內聚焦型:視角自始自終來自一人 l 不定內聚焦型:採用幾個人物的視角來呈現不同的事件,這種焦點移動與非聚焦型視角不同,它在某一特定範圍內必須限定在單一人物身上。 l 多重內聚焦型:同樣的事件被敘述多次,每次根據不同人物各自的位置現出。它與不定內聚焦型的區別是它表現為不同人物都關注著同樣的事件。芥川龍之介的小說《筱竹叢中》(後由橋本忍和黑澤明改編成電影<羅生門>),就是最典型的例子。[39]
(三)外聚焦型 敘述者<人物,好比攝影機,「敘述者嚴格地從外部呈現每一件事,只提供人物的行動、外表及客觀環境,而不告訴人物的動機、目的、思維和情感。[40]」 本書兩視角為多重內聚焦型,書中的文字只呈現人物的對話、行動與思考,沒有超過人物給予額外的資訊。因為此書是推理小說,任何細節都有可能是破案關鍵,過多的資訊只會減少讀者腦力激盪的空間,降低閱讀的趣味。全書從第二章起,兩視角的時間即開始重疊,同樣的一件事分別從「我」與磯部的角度去敘述。表3有詳加說明。 以下表2分析全書視角交替的狀況,以作全面式、概觀的了解本書架構。
表 2 全書章節與視角轉變、簡略大意、登場人物順序與故事時間。
第18節「我」接受警方調查時結束,第九章開頭,目黑西署裡則是警方討論調查日高的結果和感想。讀完全書後才會知道,這邊作者刻意要混淆兩個遺體發現人,讓讀者誤以為「我」等於日高光一,日高的特徵,如胖、年紀26歲、獨居、打扮休閒、外表溫和但眼神銳利、證詞完美等,和「我」所呈現的十分雷同。巧妙的運用視角轉換,使劇情在關鍵時刻,能自然的迴避過去。實際上警方是上午去調查日高,下午才去安永家,之後回警署。 第22節晚上(12/6(六)下午),是全書最高潮之時刻,前兇手「我」被另個遺體發現人帶走,後演變成「我」與本次兇手堀之內對恃。讀者將非常想知道故事發展,於是作者沒再打斷故事發展,連著6節都是以「我」的視角說完這段經過。一星期後,第十二章到第十四章,才用磯部的視角重新回顧整個從案發到結束的調查過程。
第三節 敘事時間 表 3 《剪刀男》書中時間重疊部分
一、時限 「時限研究故事發生的時間長度與敘述長度的關係。[41]」圖1中,故事時間>敘述時間,為概述;故事時間=敘述時間,為等述;故事時間<敘述時間,為擴述。
圖 1 故事時間與敘述時間的關係
省略: 敘述暫停,故事時間無聲地流逝。 嚴格意義上的省略指敘事文中位敘述的部份,它只能通過文本提供的某些信息從邏輯上推斷出來。 省略必須與文本中永久的信息空缺相吻合。 從某種意義上獎,沒有省略就沒有藝術。藝術的質量不僅在於它挑選了什麼,而且也在於它沒挑選了什麼。[42]
靜述: 不與任何故事時間相對應。 靜述可出現在故事開始之前,由敘述者介紹社會風貌、地理狀況等,而故事中任何人物都不參與觀察。[43]
當故事時間無限大,而敘述時間卻為零(沒有敘述),稱為省略;相反的,故事時間等於零(時間沒有前進),敘述時間卻無窮大時,稱為靜述,像是描寫靜物畫一般。故事時間、敘述時間與省略和靜述的關係可參見表 4。
表 4 省略與靜述的關係
第1節到第8節,10/10-11/11,明確點出每天的時間,以等述方式描寫「我」從探查剪刀男的第三個犧牲者--樽宮由紀子之住家所在、週邊交通環境、由紀子生活模式、交友狀況,到「我」終於找到可以行兇的良好時機:由紀子回家路線。因為目前只有「我」獨自演出,「我」沒有特殊行動時避免過於流水帳式無聊煩悶,中間省略了幾天。 第8節末到第一章:11/11,正牌剪刀男「我」行兇前目標竟然已被某人先下手殺死。接著第一章,第二個視角=磯部刑警登場。此為故事的第一個高峰,敘述速度開始減速,敘述活動逐漸從等述走向擴述,詳細的說明警方調查屍體現場的動作。 第9節到第14節,11/14-11/17,又開始等敘描述「我」與磯部參加告別式,調查兇手。 第六章到第15節,11月下旬-11/26。因為同樣是在調查,省略幾天,並且加快速述時間,概述的帶過。 第七章到第20節,11/27-12/5,接近等述,「我」不斷的找各相關人士談話,警方則開始懷疑遺體發現人,而使用不同的方式調查。 第十一章到第26節,12/6,終章前的故事最高峰,明顯的擴述,警方發現至少有兩個剪刀男;「我」被日高威脅,殺了日高,又被堀之內威脅;磯部前來營救。 第十二章到第27節書末,12/6(六)的一星期後。因為「我」受重傷,中間省略了一星期。再由磯部回憶過往,以對話概述警方內部開始懷疑堀之內,再擴述12/6當天。
二、時序 全書基本上以開端時間為起點之現時敘述組成,不過也有一些敘述時間比較特別。如第十二章到第27節書末,磯部回憶12/6,屬於逆時序的閃回(倒敘),與開端時間相比,為內部閃回,敘述開端時間之後的故事。與故事的關係為局部閃回,跨度較大(現時敘述與逆時敘述的距離),幅度較小(逆時敘述所涵蓋的故事時間長度)。「在小說中的功能為填充閃回,追敘事件發生的過程,填補故事的空白。具有交待、解釋、修正等功能。是偵探小說常用的一種格局,先陳述犯罪事實,再經過一番偵查、分析、判斷,最後回過頭來交待犯罪動機和作案過程[44]。」 此外還有較小的閃回,如「我」回憶前兩次犯案的點滴:P.39 埼玉縣的小西美菜、P.111和P.139 江戶區的松原雅世。因為樽宮由紀子在第一章前已被殺害,之後「我」採訪、拜訪由紀子生前親友,那些人回憶的由紀子甚至包含外部閃回,敘述時間比開端時間更為前面,擴展了故事的時空。 而閃前(預敘)在本書倒幾乎沒有出現。只有開頭第一句「剪刀男的第三個犧牲者住在目黑區鷹番。」敘述者=「我」提前敘述以後將要發生的事件。「不同於與暗示。閃前一般有明確的提示,是對後來事件的預先敘述,它通過時間上的指向性以引起讀者的期待。[45]」光這麼一句,接著的8小節都依照此目標行動,讀者馬上就可以了解故事內容,進而參與故事。與結尾的關係屬於外部閃前,梗概的介紹故事、預言結局。功能為重複閃前,敘述的事件將在現時序敘中展開。然而又有點不同,因為實際上,樽宮由紀子不是剪刀男的第三個犧牲者,是剪刀男預計要殺害的第三人,但是結果變成冒牌剪刀男的第一個犧牲者。貌似預言,成功的誤導讀者在第一章之前認為「我」經過縝密的調查,必能成功殺害由紀子,因此第8節末「我」驚訝的發現由紀子被殺害了,想必讀者震驚程度也不輸給「我」。
第四節 敘述者 「敘述者指敘事文中的『敘述行為主體[46]』,或稱『聲音或講話者[47]』,它與視角一起,構成了敘述。[48]」本書的敘述者為故事中的主人公「我」,與主要配角磯部。「敘述接受者及敘述者與之對話的人」[49]。作者、敘述者、敘述接受者與讀者的關係可參見圖2。
圖 2 作者、敘述者、敘述接受者與讀者的關係
以下歸納本作的敘述者類型:
一、敘述者與敘述對象:同敘述者 相對於異敘述者,靈活性較小,受到自己的所見所聞限制,優點是容易與讀者產生共鳴。因為「我」是前兇手,已殺害兩名少女,第三名是意外的沒殺到。「我」的反社會人格有嚴重道德問題,為了讓讀者能了解並認同「我」,必須縮短彼此的距離。磯部則是警方代表,推理小說的警方不能全知全能,否則讀者就等著收答案就好,根本不需要推理什麼東西。
二、敘述者的敘述行為:自然而然 「敘述者隱身於文本之中,盡量不露出寫作或敘述的痕跡,彷彿人物、事件自行呈現,由此造成一種真實的『幻覺』。[50]」與之相反的概念為自我意識敘述者,此種敘述者常常跳出來表明作品是虛構的。
三、敘述者對故事的態度:客觀與干預兼有之 「『自然而然』的敘述者和『自我意識』的敘述者著眼點是敘述行為,而客觀敘述者與干預敘述者強調的是敘述者對於作品中人物、事件的態度。[51]」敘述者為「我」時,偏向客觀,為「醫生」時,就開始評論與解釋「我」的行為與思想。敘述者為磯部時,也總是邊觀察邊發表自己的意見。 評論又稱非敘事性話語,「作為人物的敘述者,人物所表達的思想和意識本身就是一種評論。敘述者可以採用公開或隱蔽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存在,但他不可能完全沉默。[52]」而此書為使用隱蔽的評論,通過故事結構和序數技巧來表達對故事的看法。並且戲劇性評論、修辭性評論和含混性評論皆交互使用。戲劇性評論指「隱身幕後,由人物和場面顯示其見解。[53]」修辭性評論則可在警界的氣氛中看到,高高在上的警視廳對於此事件沒幫上什麼忙,反而兇手是其中一人,目黑西署好不容易破案,不僅沒被褒獎,反而被狠狠教訓一頓,上井田警部還因此被搜查一課課長臭罵一頓[54]。營造一種令人討厭的官僚氣氛,不滿的情緒。含混的評論主要形式是反諷[55]。「我」最後不僅沒遭受任何民刑責罰,反而被警方當救命恩人般感謝,磯部甚至開始追求「我」。作者到底是贊同「我」這種行為,還是別有深意呢?矛盾的性質和不協調的因素[56],使作品意蘊更加豐富。
[35] 同註19,P142-143。 [36] 同註19,P143-144。 [37] 同註19,P19。 [38] 同註19,P23。 [39] 同註19,P31。 [40] 同註19,P32。 [41] 同註19,P75。 [42] 同註19,P81-83。 [43] 同註19,P83。 [44] 同註19,P67-68。 [45] 同註19,P68。 [46] 托多洛夫,《文學作品分析》,載張寅得編選,《敘述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年版,P71。引用自同註19,P36。 [47] 瑞蒙.柯南,《敘事虛構作品》,倫敦,梅修因,1983年版,P87。引用自同註19,P36。 [48] 同註19,P36。。 [49] 普蘭斯,《「敘述接受者研究」概述》,載《Poetigue》,1973年第14期。引用自同註19,P53。 [50] 同註19,P45。 [51] 同註19,P46。 [52] 同註19,P103-104。 [53] 同註19,P112。 [54] 同註12,P412。 [55] 同註19,P115-116。 [56] 同註19,P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