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故事看了三種版本(動畫版、漫畫版和小說原作),不免會來比較...
對於這部作品,我接觸的順序就如上面說的一樣,是從最淺的影像開始,個人覺得這樣很好。
若先看了文字版本,再看漫畫的機率就不高,更別說大幅刪減的動畫了...

 

很久沒看輕小說,不記得上本看了什麼。
(對不認識我的人) 先說明一下~喜歡看動畫漫畫的我並不是文字恐懼者只看圖像不讀文字
我喜歡小說,也喜歡看小說,《模仿犯》或《白色巨塔》那種幾千面的巨作對我而言不成問題
而且即使是有如《腦髓地獄》艱澀的作品,我也會從第一個字開始一字不漏的讀完
(用東野圭吾的說法就是『假理科人』...)

 

 

 

 

第 一 集

 

 

伯爵與妖精 小說版vol-1谷瑞惠 高星麻子.jpg

 

《伯爵與妖精》小說版第 1 集 = 動畫版 第 1~4 集 = 漫畫版 第1~2集
以上順序也是出版/播放順序。  

漫畫版挺忠實的呈現小說版劇情,而且看完小說版後更覺得漫畫版畫得真是太優秀了
漫畫中用畫面傳達出的情境,比如說伯爵用望向遠方的眼神,就這樣望向莉迪雅
看小說版簡直是在重新印證當時的感覺。

小說內容呢,起初當然會挑修辭的毛病
如「鮮豔的金髮」的鮮豔有點怪(彩度和亮度還是不太相同)
或「變形的衣服」的變形(變形像是物體改變整體形狀,如粘土塑形或汽車被撞爛。
可是布料沒有軟到可以捏塑,也沒硬到可以重力加壓定型...)
感覺用詞不太精確。

不過隨著逐漸進入書中故事,修辭就不是這麼重要了
文字的畫面為想像,可以隨心所欲的插入各種註解,畫面卻不會有太過跳躍之感。
所以小說版的內容廣度很大,想到的地方即可補充說明(如莉迪雅的母親的過去)
之前看動畫的疑惑,很多地方其實小說都有解釋,可惜動畫沒時間說明。

因為我現在已經看到第四集了,才想到第一集還沒寫記(二、三集的倒是先寫好了)
所以用條列式紀錄。

 

P.64 雅美的雨傘
漫畫版看起來,雅美是擔心莉迪雅在甲板上會被豔日灼傷才過去為她撐起雨傘
不過小說中,莉迪雅一外出雅美就會跟著,莉迪雅是被監視軟禁...

P.66 悲慘的人
小說中,雅美說伯爵是個悲慘的人。漫畫是說悲傷的人。
悲傷和悲慘差很多的說~悲傷是給予溫柔的同情,悲慘是要給予實際的幫助,是這樣分吧。

P.97 愛德格的資產
投資和股票?這些事情是用假名就可以辦到的嗎?
而且這兩項反而需要更大的資產才能接觸不是嗎?謎~~~

P.108 讓自己高高在上,然後對別人施捨寬容。
這句我很喜歡(並非指我認同這樣的行為。)
王子因為毀容了,所以抓愛德格是要他當他的替身。施行洗腦教育。

p.140 真心的謊言和虛假的謊言
愛德格的話只有這兩種分別。
這句在動畫中我非常喜歡,可惜漫畫版刪掉了(哭)

P.144 抱著我
小說中雅美要愛德格「抱著我」...
抱著我和抱我差很多好不好...(大概就像是打槍和打手槍的巨大差別!?)(沒水準的聯想...)

 

 

 

 

第 二 集

 

伯爵與妖精 小說版vol-2谷瑞惠 高星麻子.jpg

嘩~手好長...) 

 

第二集對我而言是全新的內容,漫畫版還不知道會不會畫出這集的劇情,動畫版被整個砍掉。
基本架構和第一集有點像...套公式?
莉迪雅又被愛德格利用 陷入生死困境反被伯爵解救莉迪雅原諒他→ 和好如初。

 

↓↓↓↓↓ 很多字的劇情大意開始 ↓↓↓↓↓

  莉迪雅半推半就的在倫敦愛德格家工作,不過目前為止都是陪愛德格出去玩。某日難得愛德格有事,莉迪雅很高興終於可以自由活動,然而經過公園時被襲擊,差點要被薰昏綁走,雷溫救了他,並因此殺了一個人+四隻狗。哪有這麼剛好路過,當然是愛德格派雷溫去跟蹤莉迪雅。莉迪雅也當然很火大。之後愛德格用妖精相關工作矇混過去。(p.33)

  相關工作是指馬爾夫人拜託,因為男爵家千金朵麗絲似乎被霧男綁架了。馬爾夫人是朵麗絲的家教老師。她猜測綁架事件和違背「妖精之卵」的誓言可能有關。

  尼可和他的妖精情報網發現愛德格常單獨外出,甚至變裝混進工業區。(愛德格已經是貴族階級,貴族基本不用工作,工作是羞恥。)還看見朵麗絲被綁架當天,搭上愛德格的車。愛德格卻什麼都沒跟莉迪雅說。

  妖精之卵是一種有條紋的瑪瑙,凝結時包覆了水,放到現在,因此裡面的水也是個歷史物。號稱研究博物學,不只妖精,對礦石也有高度知識的克魯頓教授對此詳細解說。愛德格以週日河畔遊樂園有賣妖精之卵為工作藉口,帶莉迪雅出門。在遊樂園看煙火時遇到認識愛德格的羅薩琳與其叔父格雷爾姆爵士,羅薩琳是被綁架的朵麗絲的表姐。 

  尼可發現魚罐頭內似乎有精靈被關住。罐頭是倫敦路上哥布林給尼可的,號稱此魚罐頭是倫敦的極品。當初莉迪雅在公園被襲擊時剛好帶著這個,當作武器砸向狗。雷溫事後撿了回來。(p.27 『雷溫不像是開玩笑,他似乎認為莉迪雅平時隨身攜帶罐頭以防萬一』超好笑的。)罐頭內的精靈警戒心很高,不太肯說話,也不願意先暴露身分。若打開是兇惡的東西,擔心莉迪雅有危險,可是無論是好是壞,以莉迪雅的個性,一定都會先打開解救被關的妖精再說...所以尼可不知道該不該跟莉迪雅說。尼可正在研究罐頭時,愛德格剛好進來莉迪雅的工作室,尼可慌亂之中塞進桌布底下(p.118) 之後應該是這樣被雷溫又撿到,罐頭又對雷溫說想找妖精博士,雷溫才帶在身上。

  之後羅薩琳來找碴,羅薩琳把莉迪雅當頭號情敵,騙莉迪雅到廢棄別墅關起來。莉迪雅在廢棄別墅中遇到朵麗絲,還遇到遊樂園也有看到的魔獸。魔獸說要為主人找青騎士伯爵報仇,因為主人是被以前的青騎士伯爵關進水瑪瑙內。莉迪雅聽說魔獸的主人是強大霧男,非常慌張,於是希望先解決小嘍囉,霧男就沒機會現身。不過沒啥攻擊經驗的莉迪雅失敗了,一瞬間被抓到的不是魔獸,而是莉迪雅。莉迪雅的靈魂被關進玻璃瓶中。尼可是貓沒啥戰鬥力,只能趁魔獸縮小時搶回玻璃瓶。(p.158)

  愛德格威脅羅薩琳得知廢棄別墅地點,到達時莉迪雅的身體和朵麗絲已被格雷爾姆爵士帶走。格雷爾姆爵士是「王子」的手下,專門幫王子尋找特異人士當王子的玩具。當初在公園欲綁架妖精博士也是格雷爾姆爵士設計的。愛德格早就發現,還故意放機會等莉迪雅被攻擊,以便抓到王子的其他手下。

  尼可發現脫離身體的莉迪雅靈魂越來越虛弱,事不容緩,主角莉迪雅快要蒙主寵召了。(p.175) 愛德格只好放棄BCD計畫,採取最有效率的A計畫--直接找格雷爾姆爵士談交易。格雷爾姆爵士要賣妖精博士也是為了錢,綁架朵麗絲也是為了侵占男爵家產。為了你,要我做什麼都可以的慣例,愛德格簽下天文數字的支票(錢也是莉迪雅幫他取得的伯爵地位的)。貌似交易談成,格雷爾姆爵士帶愛德格去找快變屍體的莉迪雅。然而格雷爾姆不認為愛德格會兌現諾言,在房門口(還真誠實,真的有帶去)開始攻擊愛德格。一切都很剛好的,某敵人倒下壓破房門,尼可拿著玻璃瓶讓莉迪雅靈魂回到身體。

  愛德格想說救出莉迪雅就很好了,現場一團亂,追兵又不知道何時會來,先走再說。莉迪雅卻賞他一巴掌,堅持一定要救出朵麗絲和羅薩琳。

  因為冥冥中自有天意。八年前愛德格原本的貴族家爆掉,方年十二歲的正太被關起來準備賣掉,愛德格手剛好帶著家中珍藏的寶物之一:妖精之卵,被當時也是小孩的羅薩琳和朵麗絲在巧遇。愛德格以妖精之卵交換拜託他們救他,可是羅薩琳認為那髒兮兮的小孩怎麼會有這麼高貴的東西,是小偷,搶過來就跑了。之後愛德格的故事接到第一集。雖然很不能理解本是貴族出身的愛德格,怎麼會沒看過衣著華麗的小女孩,還誤以為是兩隻妖精的跟雷溫說... 不過無論如何,現在愛德格才對妖精之卵這麼執著。據莉迪雅判斷,愛德格雖然表面上不責怪兩位小女孩,認為都是格雷爾姆爵士的陰謀所害,可是內心深處還是很怨恨她們當時怎麼沒救自己,若是當時若能被救,一生就會改變等等。所以才認為這次要換愛德格去救羅薩斯和朵麗絲,改變過去。

  因為還在敵船上,很危險,愛德格當然會追上去幫莉迪雅找人(有種莉迪雅在放線釣魚的感覺...)。莉迪雅找到羅薩琳時羅薩琳不想動,之後莉迪雅和愛德格會合,找到朵麗絲。朵麗絲暈倒中,正打算背著她離開時,魔獸控制羅薩琳前來攻擊。雖然又很不能理解當初在遊樂園船上或其他時機妖魔為何不要控制羅薩琳這麼做,反正羅薩琳就這樣摔破妖精之卵,霧男現身,要吞沒青騎士伯爵=愛德格時,莉迪雅不願放開愛德格,因此一起捲進去。

  當然不會死的主角兩人要死了。不過擔心害怕的似乎只有莉迪雅,愛德格對於可以兩人一起死感到幸福。只是這個幸福也不到兩面。最後變成愛德格剛好帶著的魚罐頭發熱著,莉迪雅想起霧男最懼怕是迷迭香,迷迭香會吸引先知,先知會帶來風之精靈希爾芙,自然法則下,霧遇風則必要散去。

  事後在伯爵家,發生了這麼多事,莉迪雅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嫩了遇到妖精事件卻總是幫不上忙,想回愛爾蘭加強實力成為真正能讀當一面的妖精博士。愛德格為了挽留莉迪雅,這才把當初藏起來的各領地有關妖精事件的請願書拿出來,莉迪雅為了解決那些因為妖精而有困難的人們,還是留在愛德格那。完。

↑↑↑↑↑ 很多字的大意結束 ↑↑↑↑↑

 

這本書讓我最感到怪怪的是雷溫的個性。性轉了,變得很像人,會偷笑,說話也開始會轉彎。

再來是羅薩琳的插圖,插圖很強調討人厭的感覺。依文字敘述只有橘子色的大捲髮
我想像中應該是更成熟的大姐,有一頭飄逸的長捲髮(是柔軟大捲,不是硬的法國麵包)
微笑起來溫柔,眼神卻露出強勢的力量。這樣的對比才能顯出莉迪雅的弱勢。

時間好像過了很久,其實莉迪雅在倫敦也不過第二週,兩人認識的時間真的還很短。

 

不是很喜歡高星小姐畫的女性的臉(額頭太高?)不過喜歡這種有硬度的布料縐褶(愛德格的領巾)。

伯爵與妖精 小說版vol-2谷瑞惠 高星麻子-2.jpg

 

 

 

因為打第二集感想時心情非常差(不是小說的緣故)(也不是今天打的)
所以這篇完全沒有顏文字。

(網誌文字初稿、潤飾和抓錯字、到文章公開,常會相隔好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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